有有力待缘
发布时间:2025-12-29 14:36:28 | 来源:素超人

为华严宗所立“因六义”之一。系依准唯识宗“种子六义”中之“引自果义”而立。即诸法缘起之“因”,虽具有生果之力用,然尚须借他缘之助力以引生果,称为有有力待缘。盖诸法具有空、有二义,真如本体随缘而显现诸法,是为“有”之义,于生果有功能,是为有力;相待缘而生果,是为待缘。“因”即具备有、有力、待缘之义,故称为有有力待缘。[十地经论卷八、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四、华严五教章卷四](参阅“因六义”2272) p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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