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嗣 内容: 指承继其宗旨者。 敕修百丈清规卷三开堂祝寿条(大四八·一一二六上):“侍者逐一度香,惟法嗣香,住持怀中拈出,自插炉中。 ”(参阅“嗣法”5396) p3411 发布时间:2025-09-30 12:43:37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shijiameng.com/cidian-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