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要 内容: (一)指教法中之要义。 又作要文、主眼。 大日经疏卷一(大三九·五八四中):“于此真言法要,方便修行,得至初地。 ”注维摩诘经卷五阐说“善说法要”一语时谓(大三八·三七○下):“什曰:‘此文不便,依经本应言,以要言说法,谓能简要之言折繁理也。 ’肇曰:‘善以约言而举多义,美其善得说法之要趣也。 ’”[心地观经卷七、遗教经] (二)又作法会。 即聚集一处庆赞诸佛菩萨之诞生等,或设斋施物,或讲经说法等之活动。 (参阅“法会”3411) (三)又作法用。 指于佛前修行诵经、梵呗等之作法。 有四个法要、二个法要等之别。 此“法要”之语盛行于日本。 p3376 发布时间:2025-10-22 13:11:15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shijiameng.com/cidian-1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