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波罗夷 内容: 梵语 pārājika,巴利语同。 为比丘、比丘尼所受持之具足戒之一。 乃戒律中之根本极恶戒。 又作波罗阇已迦、波罗市迦。 意译为他胜、极恶、重禁、堕、堕不如、断头、无余、弃。 戒律中之根本罪。 又称边罪。 五篇之一,六聚之一,七聚之一。 修行人若犯此戒,则:(一)失其比丘、比丘尼资格,道果无分。 (二)自教团中放逐,不得与僧同住。 (三)死后必堕地狱。 此罪如同断首之刑,不可复生,永被弃于佛门之外,故称极恶。 又此罪能破沙门戒体,令彼堕落,魔必得胜,故亦称他胜;善法名自,恶法名他,以恶法胜善法,故犯者称他胜罪。 比丘之四波罗夷指杀、盗、淫、妄等四罪;比丘尼除此四罪外,尚加摩触、八事成重、覆比丘尼重罪、随顺被举比丘违尼僧三谏戒等四种,总为八波罗夷。 比丘戒之四波罗夷罪与比丘尼戒之八波罗夷罪,合称为四重八重。 在大乘戒中,菩萨之波罗夷罪不同于小乘,且诸经论之说法亦有不同,如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上以杀、盗、淫、妄、酤酒、说四众过、自赞毁他、悭惜加毁、瞋不受悔、谤乱三宝等十罪立十波罗夷。 大日经卷六受方便学处品以谤诸法、舍离菩提心、悭吝、恼害众生四法为根本罪;大日经疏卷十七则除此四法外,加不谤一切三乘经法、不应于一切法生于悭吝、不得邪见、于发大心人前劝发其心不令退息、于小乘人前不观彼根而为说大法及行施等六戒,总为菩萨之十重戒。 [十诵律卷一、摩诃僧祇律卷二、有部毗奈耶卷一、五分律卷十七、卷二十三、善见律毗婆沙卷七](参阅“十戒”439、“四重八重”1737、“制裁”3088、“律”3789) p3442 发布时间:2025-10-28 14:57:49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shijiameng.com/cidian-1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