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诫罚 内容: 即对有过失之修行僧,给予严重之惩罚。 大宋僧史略卷上(大五四·二四○中):“或有过者,主事示以拄杖,焚其衣钵,谓之诫罚。 [禅林象器笺罪责门] p5917 发布时间:2025-11-10 12:45:53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shijiameng.com/cidian-1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