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僧 内容: (术语)僧伽Saṁgha之略。 译曰和或众。 四人已上之比丘和而为众。 新译家以为三人已上。 智度论三曰:僧伽,秦言众。 多比丘一处和合,是名僧伽。 僧非可名一人之上。 寄归传三曰:凡有书疏往还,题云求寂某乙、小苾刍某乙,(中略)不可言僧某乙。 僧是僧伽,目乎大众,宁容一己辄道四人,西方无此法也。 虽然,僧之一分,则言僧亦无害。 僧史略下曰:若单曰僧,则四人已上方得称之。 今谓分称为僧,理亦无爽。 如万二千五百人为军,或单己一人亦称军也,僧亦同之。 大乘义章十曰:僧者外国正音名曰僧伽,此方翻译名和合,众行德不乖名之为和,和者非人目之为众。 行事钞曰:四人已上,能御圣法办得前事名之为僧。 僧以和合为义,言和合者有二义:一理和谓证择灭故。 二事和。 此别有六义:一戒和同修,二见和同解,三身和同住,四利和同均(均供养之利),五口和无诤,六意和同悦。 行事钞资持记上一之四曰:和有六:戒见利三名体和,身口意三名相和。 又初果以后名理和,所证同故。 内凡以还名事和,即六和也。 义林章六本曰:三人已上是僧体也,从多论议故。 彼国之法:一名为一,二名为身,自三已上皆名为多。 如办法事,四人方成。 一人白言,大德僧听,所和三人得名僧故。 若四是僧,岂能白者而自白耶? 欲显和合从多人故,自三已上皆得名僧。 僧伽之比丘最少数,得为羯磨之最少限僧数也。 发布时间:2025-11-30 15:24:16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shijiameng.com/cidian-1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