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缘 内容: 梵语 pratyaya,巴利语 paccaya。 (一)狭义而言,乃指引起结果之直接原因(内因)外之间接原因(外缘)。 广义而言,系合因、缘两者之称。 可分为四类:(一)因缘,“因”亦为“缘”之意,指产生果报之直接内在原因,即狭义之因,亦相当于能作因(六因之一)外之其他五因。 (二)等无间缘,指心、心所之相续中,由前一刹那引导后一刹那生起之原因。 (三)所缘缘(缘缘),所缘指外境,心缘外境时,必藉外境以为助缘。 依唯识宗之说,又可分为疏、亲二种。 (四)增上缘。 泛指不对某一法产生障碍之一切法。 与六因中之“能作因”相同。 依净土宗说,阿弥陀佛四十八愿即为凡夫往生净土之增上缘。 [大乘入楞伽经卷二、俱舍论卷七、大乘义章卷三、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末](参阅“四缘”1832) (二)作动词用,攀缘、缘虑之义。 谓人之心识攀缘于一切境界而胶着不舍。 如眼识攀缘色境而见,乃至身识攀缘触境而觉,故心识称为“能缘”,其境界称为“所缘”。 [大毗婆沙论卷十六、成唯识论卷一] p6123 发布时间:2025-12-25 14:14:49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shijiameng.com/cidian-20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