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五种色法 内容: 总括诸法为十二处,摄属于法处而为意处之所对者有五,称为五种色法。 即: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定所生自在色。 (参阅“法处所摄色”3389) p1178 发布时间:2026-06-26 11:37:05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shijiameng.com/cidian-37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