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追院 内容: 犯罪之僧侣,罢免其职,并驱出其所居住之寺院。 禅苑清规卷十百丈规绳颂(卍续一一一·四六六下):“准律合用梵坛治之,当驱出院,清众既安,恭信生矣。 ” p4335 发布时间:2025-08-07 11:59:14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shijiameng.com/cidian-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