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关于母腹中的生命是怎么说的?
旧约圣经用同一个希伯来字称呼未诞生的胎儿、婴孩和孩童。希伯来字通常是指孩童(孩子,男孩等),但是在出埃及记二十一22,这个字也指母腹中的胎儿。创世记二十五22的复数形式,也指在利百加腹中相争的两个孩子。约伯用(男胎)来形容他自己在胎中,而词在别的地方通常被翻译为男人、男性或人。(约伯记三3)新约圣经用同一个希腊字来形容未诞生的胎儿、婴孩和孩童。就是从受孕到婴孩,再到童年时光,一直到成年之前都是连续且本质相同的意义。路加福音一章41、44节:所怀的胎,腹里的胎
路加福音二章12、16节:一个婴孩包着布,那婴孩卧在马槽里
使徒行传七章19节:叫他们丢弃婴孩,指法老的时候不让以色列人强盛
提摩太后书三章15节:从“小”明白圣经
彼得前书二章2节:才生的婴孩
赛49:5 耶和华从我出胎,造就我作他的仆人,要使雅各归向他,使以色列到他那里聚集。(原来耶和华看我为尊贵,我的上帝也成为我的力量)。
耶1:5 “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
加1:15-16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上帝,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这些经文显示人是上帝所造的
因为上帝「创造宇宙和其中万有」(使十七24)
「又把生命,气息和万物,赐给万人」(使十七25)
「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上帝……」(使十七28)
人是「上帝所生的」(使十七29)
「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赛六十四8)
「你的手制造我,建立我」(诗一一九73)
「我们不是同有一位父么?不是同一位上帝创造我们?」(玛二10)
圣经指出人的生命属于上帝,不属于我们,人人都是上帝所造的,所以圣经禁止堕胎。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