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网络

二、药鱼每年休渔日,在春天二三月。按惯例,在休渔期不得捕鱼。但是南张村的张子旦,清早一起床,就找村东头刘冒元,说准备到南塘去药鱼。吃过早饭,张子旦把药倒在他家的一个盆内,拌了一会儿,装进了塑料袋。这时,刘冒元叫他:“快走啊!”张子旦也没顾上把那个盆涮一下,就和刘冒元走了。中午,张子旦媳妇从地里干完活回家,两个孩子正等着吃饭,张媳妇就在那个盆里和面。不到一个小时,张家三口人吃了面,不一会儿,全部呕吐。七岁的小儿子当场死亡,十三岁的大女儿刚被村里人送到公路上就断了气。张媳妇被送到医院,已失去抢救最佳时机,也没能救活。经过公安部门调查勘验,张子旦在休渔期药鱼,又因疏忽造成妻儿三人死亡,犯有过失罪,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张悔恨至今,心里的罪责是终身都难以弥补的。
以上二篇均为真实故事,只是人名改了。因为发生的事,都危害到其他生灵,所以就会有自食其果的报应,这还仅仅是现报而已。李窝贩狗,最终被别人贩走了自己的老婆儿子,下场也实在是可悲;张子旦药鱼,最终把家人都给药死了,自己一生也是不会心安快乐的。一定要相信恶有恶报,这两个例子,就是明摆着的事实。(来源:《不可思议的因果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