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刚经讲义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内容: 金刚经讲义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金刚经讲义一合理相分第三十江味农居士著(癸)次,约尘界明离一多。 分二:(子)初,明微尘非多;次,明世界非一。 (子)初,又三:(丑)初,问微尘多否;次,明多即非多;三,释其所以。 (丑)初,问微尘多否。 【‘须菩提! 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 于意云何? 是微尘众,宁为多不。 ’】微尘世界,前虽已说。 然此科文中,重在碎合二字。 因其可碎可合,足证微尘世界之相,皆是缘生,当体即空。 而法性中,本无此等等相(读去声。 )别也。 故虽不断灭,而不可执著耳。 盖前来虽屡说即非是名,皆只说了是相非性之当然。 今约尘界明其可碎可合,则是彻底说其所以然。 此义既明,一切即非是名处,可以类推矣。 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即此一语,便是点醒愚痴凡夫,勿执世界为实有也。 何以故? 以偌大世界而可碎,足证世界是虚幻相,岂实有乎? 若其实有,岂能碎乎? 所谓碎者,是明世界乃无数微尘集合之相。 除微尘外,别无世界。 发菩提心者,应作如是观。 观照世界莫非微尘,不可执为实有。 非真捶而碎之也。 上曰善男子、善女人,即指发菩提心之人言也。 于意云何? 探验见地之辞也。 若知微尘之众多,是由世界碎成,则世界之为假有也明矣。 然若执有众多,是又误认微尘为实有也。 当知世界微尘,大小虽殊,无实则一。 佛说碎界为尘,原欲破人执实世界之见。 若尘之非实不明。 则界之非实,终不能彻底尽明。 盖世尊本意,是欲人彻底了解世间所有,大至世界,小至微尘,莫非虚妄。 当体即空,不可执著,不必贪恋。 故须探验见地如何也。 此中碎字,与下文合字,此中众多字,与下文一字,遥遥相对。 正是文中之眼,正欲人于此中领会真实义也。 (丑)次,明多即非多。 【‘甚多,世尊! 何以故? 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流通本,甚多上有须菩提言句,古本无之。 答甚多者,约微尘之虚相言。 且表示其已能了解世界之非实有也。 一世界,不过多微尘耳,岂实有世界耶! 更表示其复能了解微尘亦非实有。 何以故下,释明此意。 意谓世尊先说世界碎为微尘。 乃探验见地时,则云微尘众。 特特加一众字。 众者,集合之义也。 然则微尘亦为集合之幻相也,明矣。 则与世界之为集合而成之幻相何异。 可知其亦非实有矣。 故曰: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也。 由此可见甚多之答,正所以显其为集合之幻相耳。 故曰:答甚多者,约虚相言也。 须知界碎为尘,其数之多,谁不能知。 何必问哉。 足见问意著重在众字。 而此意恰为长老窥破,是之谓心心相印。 所以为般若会上当机人,所以能代教菩萨。 古德勘验学人,往往故设疑阵,亦是此意。 微尘何以为集合之相耶。 所谓一微尘可析之为七极微尘。 一极微尘可析之为七邻虚尘。 虚者,空也。 邻虚,犹今语之等于零也。 所以微尘是集合之幻相,并非实有。 长老何不径举此义说之。 而必在众字上显其非实者,何故? 此有深意二:(一)因佛既如是说,故依之以明义。 依佛语以明义者,所以教导读经闻法者,凡佛所说,字字皆具精义。 应当谛听,不可忽略一字也。 (二)佛时外道,每将世间事物,层层分析,分析至于不可分。 而犹为实有。 正如今之化学家然。 分析世界各物,为若干种原质。 初不可分者,久久又复可分。 分析之功,久而益精,至如所谓原子电子,然依然执为实有也。 二乘则不然。 知微尘可析为邻虚,便知一切皆空。 然而必待分析,方信为空。 不及大乘之能作体空观也。 今长老欲明微尘非实,不引邻虚之说,而约佛说之众字显义者。 既以明凡由集合而成者,便知是空,不可执实。 佛道所以回异乎外道。 且观理便知,何待分析,大乘所以回异乎二乘也。 所以者何下,正明此义。 (丑)三,释其所以。 【‘所以者何? 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此科之意若曰:佛既说为微尘众,可知微尘是缘生法。 缘生之法,当体即空,但是虚相而已。 此微尘并非实有之所以然也。 则非者,约一如之法性,明其本来是空也;是名者,约缘生之法相,明其不无假名也。 言佛说者,正所以显示觉智洞照,法性本空,法相皆幻,初何待乎分析哉! 总之,碎者聚之,之谓合;合者散之,之谓碎。 本是对待形成之幻相。 所以当其有时,便是空时。 小而微尘,可合可碎,有即是空也,如此。 则大而世界可知矣。 故下复约大者言之。 盖佛先说界可碎为尘,复举尘而问其众。 正欲人之即小悟大。 因微尘之本空,便可类推而知世界皆空耳。 (子)次,明世界非一。 分三:(丑)初,明非界名界;次,释一即非一;三,示本离言说。 (丑)初,明非界名界。 【‘世尊! 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此科承上问意来也。 上问既言界非界而为尘。 长老复释明尘非尘而为空。 则界即是空可知矣。 故曰则非世界,是名世界。 其故详见下科。 此中不曰佛说而曰如来说者,有深意焉。 盖三千大千世界,名为应身教化之境者,因此境为一切众生所依。 法身如来,为利益一切众生,乃随顺众生之缘,显现应身以教化之耳。 初不住著于此境也。 何以故? 如来法身遍于法界。 法界等于虚空。 安有所谓三千大千世界乎哉。 故举如来,说世界非实是名也。 如是而说者,正所以开示众生,应观世界非实是名而不著。 世界不著,则一切不著矣。 如是不著,乃能令本具之法身出障也。 此不曰佛说,而曰如来说之深意也。 (丑)次,释一即非一。 【‘何以故? 若世界实有,则是一合相。 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流通本作若世界实有者。 柳书无者字。 慧本则作若世界有实。 有实,实有,意原无别。 今从柳书,以校正本一一皆依柳书故也。 一合者,合而为一之谓。 犹今语之整个也。 盖执著相者,虽闻界可碎尘。 或犹以为虽非实有。 然当其未碎时,其合而为一之相,固明明有也。 何以故? 世界原是总名。 既立总名,便是一合之相故。 长老为遮此执,所以彻底破之。 意谓顷言则非世界,是名世界者,何故耶? 以凡属名相,莫非虚妄,故曰则非。 则非者,谓世界但假名,非实有也。 不但因其可碎,知非实有。 即其未碎,亦非实有。 何也。 千倍四洲,名小千世界。 千倍小千,名中千世界。 千倍中千,名大千世界。 可见世界之名相,原无一定范围。 不但合者可碎。 并且合更可合。 安可执有一定之一合相乎。 故曰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言其不过假名,本来无实也。 意明必须实有,方是一合相。 今一合相,既无一定。 是约世界之名相观之,便可证其非实有。 何必待界碎为尘,尘碎为空哉。 则世界之为当体即空,彰彰明甚。 (丑)三,示本离言说。 【‘须菩提! 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 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读上来非多一科,可知合之名,因其可碎而后有。 且知碎者仍可碎也。 则诸法性空之义明矣。 读非一一科,可知碎之名,原因其合而后有。 且知合者仍可合也。 则诸法缘生之义明矣。 且合而观之,虽是性空,而不碍缘起。 因是缘起,故知其性空。 然则所谓一合相者,乃是一不定一,合不定合。 故曰: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 不可说者,因世界可碎,微尘亦可碎。 可见微尘不异世界。 若说世界真是一合,岂非微尘亦真是一合。 然而世界非世界,乃微尘也。 而且微尘非微尘,乃本空也。 由是可知世界之一合相,亦复本空。 岂非一即非一,合即非合耶。 此约相以明不能定说非一合,定说真一合,故不可说也。 夫修行本为证性。 如上所明一即非一,合即非合,约对待之事相云然耳。 约清净性言,则都无此事。 何以故? 性是绝待,非对待。 本离名字相,言说相故。 此约性以明性非事相,本离言说,故不可说也。 凡,谓凡情。 迷于事相,谓之凡情。 故曰:凡夫之人贪著其事。 其事,泛指一切事相,一合相亦摄在内。 言其者,明其向外驰求,背觉合尘也。 而言凡情者,明其非正知也。 因其向外驰求,故于事相,起贪恋而生执著。 然则欲不贪著,须净凡情。 欲净凡情,须开正知也明矣。 当云何知? 当知一合相,便是不可说。 谓当离名字言说,返照一切法本不生也。 故此科开示入道之方,极其亲切,不可但作空谈事理会也。 且其义贯通上下,上科之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下科之我见即非我见是名我见,皆当于不可说处领会。 不可贪著其事也。 如此,方为能解如来所说义,方于一切法本不生之心源,得以随顺契入。 故此科正与下结成不生一科,紧相呼应也。 上说非多非一两科,不但破世界,兼破微尘。 此中说凡夫贪著,但约一合相为言。 是但说世界,而不说微尘矣。 何耶? 此有二义:(一)上说微尘非实有,是约众字显义。 此即显示不但世界为一合之假相,微尘亦为一合之假相也。 故此中不可说之一合相,乃兼约世界、微尘,而言。 非不说微尘也,非但说世界也。 故佛不提世界微尘,但举一合相说之者,意在于此。 当如是知也。 (二)但举一合相说者,意在破斥世间所有,大而世界,小而微尘,莫非假合。 因凡夫之贪著,无非误认假合之相为真耳。 尘界如此,色身亦然。 凡夫所以贪著臭皮囊执之为我者,无他。 由于不知是五蕴假合耳。 若知除五蕴外无此色身。 便不致于贪著矣。 此佛但举一合相说之之微旨也。 盖破依报即兼以破正报也,当如是知也。 此约尘界明离一多一大科中,含义甚广。 今分数节略言之。 (一)尘界既非一非多,可见尘界亦非总非别。 盖乍视之,世界为总相,微尘为别相。 以界是总相故,遂误认为真是一合。 以尘是别相故,遂不知其亦是假合。 其实界可分碎,则总即非总矣。 尘亦假合,则别即非别矣。 (二)说非一非多,即是说不增不减也。 盖约体积言,则界相若增,尘相若减。 而约数目言,又界相若减,尘相若增。 可见增减并无定相,则亦是假名,亦是虚幻。 直是增减皆不可说。 故曰不增不减。 不增不减一语,即谓增减不可说也。 他如不生不灭等句,皆同此意。 总之,明得界非界尘非尘之义,便恍然于世间所有大小、高低、来去、一多、总别、增减、贤愚、净秽等等对待之名相,莫非虚幻。 当体是空。 若明得诸法本空,便会归于性,而诸法一如矣。 而是法平等矣。 此为诸法空相之要义。 解得此义,便可事事作如是观。 观照功醇,便可证无生忍,而泯相入体矣。 不可不知。 (三)上明离去来一科,是约三身,以明性空缘起之义也。 盖来去,缘起也。 不来不去,性空也。 是约正报明也。 佛之正报明,则一切众生之正报,皆当作如是观也。 此明离一多一科,是约尘界,以明性空缘起之义也。 盖尘界非尘界,性空也。 是名尘界,缘起也。 是约依报明也。 大千世界,为一佛教化之境,亦即一切众生色身依托之境。 色身所依之境,是名非实。 则由此身此境生起之一切事相,皆当作如是观也。 何以言之,正报,依报,为众生所不能须臾离者,尚且虚幻无实。 则一切盛衰、苦乐、称讥、毁誉,种种对待之事相,其更为虚幻非实可知。 何足贪著哉。 此经文约三身、世界,以明诸法空相之微旨也。 何以故? 约此二以明义,一切事相,赅摄无遗故。 (四)约身相、界相言,则身为能依,界为所依。 而约圣之法身,凡之佛性言,则性为能起,身、界为所起。 须知此清净性,本无来去、一多、总别、增减,但随缘现起来去等相耳。 因相是随缘现起,故是虚幻。 而性乃本具真实之体。 故尽管随缘现起种种对待之事相,而绝待空寂之本性中,仍未尝有彼种种相也。 其他一异、圣凡、生灭、垢净、人我、彼此等相,莫不如是。 果能如是一眼觑定本不生之心源上,观照入去。 便是所谓直指向上。 则胸襟当下开豁,烦恼当下消除,颠倒梦想当下远离。 如此用功,方是直下承当,可称善用功人。 较之枝枝节节而为之者,其功效之悬殊,所谓日劫相倍,岂止一日千里而已。 故圆觉经曰:‘知幻即离,不作方便。 离幻即觉,亦无渐次。 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离诸幻。 ’此段经文所说,正可移作本经注脚。 正是直指向上之修功。 云何修? 知幻即离,离幻即觉,是也。 知者,解也,亦即觉照也。 幻者,如上来所说身、界等等是名非实是也。 云何即离? 一眼觑定心源,观照入去,则诸幻皆离矣。 盖知幻便是离也。 如是觉照,便合于觉。 故离幻便是觉也。 此为一超直入圆顿要门,有何渐次。 一切法门,无方便于此者矣。 何必更作方便! 观如是乃能永离诸幻句,可知必如是修,乃为彻底,乃能究竟。 闻者当生希有难遭之想也。 (五)此外又有一义,为无著菩萨说,亦宜知之。 其义云何? 则以尘界非一多一科为喻说,以喻上科之义也。 世界之一,喻报身是一。 微尘之多,喻应化身多。 尘界非一非多,喻二身非一非异。 但法喻有不齐者,世界非离微尘而别有也,而报身并非离应化身无别有。 当知凡是喻说,只能喻其大体,不能一一恰合。 如经中常以日光喻智光。 此不过因世间之光,惟日光最大、最遍、最有利益。 故取以为譬耳。 其实日光依形质生且热,何能与并无所依,而且清凉,之智光相比乎! 故未可因无著之说,法喻不齐,而少之也。 尘界现有一多,喻二身现有去来。 而约性言之,本无一多之相,故亦无来去之相。 又约性相合而言之,虽本无一多,不妨现有一多。 虽现有一多,其实仍无一多。 以喻虽本无去来,不妨现有去来。 虽现有去来,其实未尝去来。 但凡夫贪著一合之事相,喻凡夫贪著去来之事相也。 无著论曰:‘为破名色身,故说界尘等。 ’名色身,谓二身也。 意谓佛恐闻上义不了。 故更说界尘之喻以破之。 今为疏通演畅其义而说之者,以便读其论者,可以融会耳。 由此可见佛说一句法,包含无量义。 故可作种种释。 故谓之圆音。 所以见浅见深,各随其人。 古今来多有学圆顿大教,而竟说成别教,甚且有走入人天教者,其故在此。 所以说醍醐可变毒药,又说圆人说法,无法不圆。 邪人遇正法,正法亦成邪。 所以大乘经中教导学人,以亲近善知识为要图,以开正知见为根本也。 发布时间:2025-11-23 09:07:44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shijiameng.com/wei-sushi-10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