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财富为五家所共 内容: 财富为五家所共大智度论卷第十一:“富贵虽乐,一切无常,五家所共,令人心散,轻躁不定。 ”卷第十三:“若出为人勤苦求财,五家所共,若王若贼若火若水若不爱子用,乃至藏埋亦失。 ”财富为五家所共,王、贼、火、水、不爱子(败家子)。 财富从往昔布施中来,如有余财,应当布施,饶益众生,下辈子仍是大富之人。 发布时间:2026-04-28 08:57:34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shijiameng.com/wei-sushi-115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