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法教篇 第二章 内容: 二、般若宗胜义“义”,是一种正当不移之理。 “胜义”,即非普通之理,乃出世间之正义。 “般若”,是梵语,此云智慧。 此智慧非世间普通之资生事业等智慧,乃一种了生脱死之智慧,智慧之初步,当了达世间是苦、空、无我,方能渐渐垢尽明生。 智慧之结晶,分自利与利他二者:由了达我空之理,证到我空真如,解脱世间粗重苦果是谓自利。 乃至断所知法执,证法空真如,断微细无明,出生入死,度脱众生,是谓利他。 此宗之名,约有下列七种:(1)般若宗——依经立名,如六百卷《大般若经》等。 (2)三论宗——依论立名,龙树菩萨依般若经造《中论》、《十二门论》;提婆菩萨造《百论》破外道,依此三论立名故。 (P21)(3)四论宗——依论立名,除上说三论外,加龙树菩萨之《大智度论》故名。 (4)空宗——对待立名,对有宗言故。 (5)法性宗——依体立名,直说法性,不立名相故。 (6)破相宗——依用立名,唯显中道,破诸名相故。 (7)嘉祥宗——依寺立名,隋朝吉藏大师,盛宏三论,住嘉祥寺,故名。 上来释名已竟。 今当明传承系统:释迦牟尼佛——文殊菩萨——龙树菩萨——提婆菩萨——清辨菩萨——嘉祥大师——其他……略标传承系统竟,次明所依经论:(1)《大般若经》,(2)《小品般若》,(3)《放光般若》,(4)《光赞般若》,(5)《道行般若》,(6)《摩诃般若》,(7)《胜天王般若》,(8)《金刚般若》,(9)《文殊问般若》,(10)《实相般若》,(11)《仁王护国般若经》等。 (P22)(图缺)此宗自嘉祥大师后,渐渐衰微,现代虽研究有人,而专宏者尚乏,致救世间灯,暗去一盏,苟有大乘种性,愿荷担如来家业,重振之者,真现世菩萨矣。 释名、标传承系统、及明所依经论竟,今当诠说胜义。 胜义为何? 曰:即“因缘所生法”也。 因者亲因,缘者助缘,其类别有四:(1)因缘——因之缘——如万物生起,须有种子,此种子各有自由。 (2)所缘缘——所缘之缘——如了知事物,须有所缘之境。 (3)增上缘——增上之缘——如万物发生,须有土水、人工、阳光、空气等。 (P23)又分三类:①顺增上缘——如某人办事,我助之以力,令其速成。 ②不胜增上缘——如某人办事,我虽不助之以力,亦不为之作障,使其事业得成。 ③逆增上缘——如先生教书,以杖责罚学生,又如提婆达多害佛等。 ④等无间缘——平等无间的缘——万物发生,须平等无有间断,前灭后生,念念相续。 世间万法,仗因托缘,如幻如化,如梦如影,如阳焰,如空花,如空谷呼声,如蜃楼海市。 其中无生,无我,无作者,无使作者,无受者,亦无使受化者,无起者,无使起者。 其有利根众生,自己直不承当,全身担荷,其或沉吟,且向下列各门,执剑荷枪,剿其贼首。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谛、十二因缘、六度、十法界,有漏无漏等。 五蕴,一名五阴:五者,其数有五。 阴者,覆蔽义;蕴者,储蓄义。 众生由此五法,覆蔽真性,故有生死。 (1)色蕴——色分二:①有表色——身口②无表色——内心有表色又分三(图缺)无表色……心之冲动,强有力之心志等(2)受蕴——受分五种:五受(图缺)(3)想蕴——想,即想像,安立名相的。 (P25)(4)行蕴——外则爪发生长,自己不知;内则念念生灭,刹那不停。 (5)识蕴——明了分别,计度是非、善恶,即现前妄想心。 兹先从“五蕴”观察:五蕴(图缺)此五种作用之生起,能否离开上能生之四种缘而生起欤? 若不离者,则可了知,此四大“假身”,受等“假心”,从众缘生,无我,无人,无作者,无使作者。 再次由“十二处”观察:(P26)(图缺)上之十二处为眼是我耶? 当知从五蕴生则非我;耳等是我耶? 亦如是。 乃至现前妄想之意识是我耶? 然亦不能离四缘,且此妄想揽外面色、(P27)声、香、味、触、法之六尘。 此六尘者,无知无觉,如镜照物,物不对时,则镜无影。 然则以何物为妄想之意? 又试以四缘观色尘亦如是,声香味触亦如是。 或曰:然则妄想中之法尘,应是我? 曰:亦从五蕴生,且法尘若是我,则我应一半有知,如现前有妄想;一半无知,如外间土木。 是故若以智眼观察,但见从五蕴生,空无有我,无人,无作者,无使作者。 复进作“十八界”观察:(P28)十八界(图缺)(P29)“界”者,分限义。 如上十八界,以智慧去观察,亦但见从四缘生,无我,无人,无作者,无使作者。 或曰: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作用相似,何以不同? 答曰:世尊大慈,悯众生故,众生迷执有我,不出“色”“心”二法,总摄所执,不出三种——(1)迷心不迷色——迷心者,如现代之唯心论,故佛使“开心合色”,说“五蕴”法,以启其迷。 (2)迷色不迷心——迷色者,如现代之唯物论,故佛使“开色合心”,说“十二处”法,以启其迷。 (3)心色俱迷——心色俱迷者,如主张物质精神为万物本源,故佛使“心色俱开”,说“十八界”法,以启其迷。 曰:五蕴无我,知之矣。 十二处,十八界无我,亦知之矣。 然则佛说“苦”、“集”、“灭”、“道”之“四谛”,“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之“十二因缘”;“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之“六度”;(P30)乃至六凡、四圣;有漏、无漏;有为法等,应是实有。 曰:不然。 亦不离四缘! 故《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 ”因缘所生法,如上“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谛”、“十二因缘”、六度”、“十法界”、“有漏无漏”等法。 用智慧观察,无有一能离开四缘者,故曰:我说即是空。 然则一切皆空,应落断见。 十方国土,佛及众生,从何而有? 曰:真空不空。 但以四缘观察,唯有四缘假名,毫无实义。 故曰:亦名为假名。 然则世出世间之一切法,亦真亦假欤? 非空非假欤? 曰:然。 应离诸戏论,住于中道,故曰:亦名中道义。 诸法本体,离名字相,离言说相,离心缘相。 《金刚经》云:“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贵乎夙秉灵根,见月忘指,得弦外音。 今请读《般若心经》一遍,作本论结束:《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观自在菩萨……菩提萨婆诃。 (大憨记)(P31) 发布时间:2025-06-19 10:14:09 来源:素超人 链接:https://www.sushijiameng.com/wei-sushi-9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