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路伯达
【原文】
唐汾州孝义县人路伯达。至永徽年中。负同县人钱一千文。后乃违契拒讳。及执契往征。遂共钱主于佛前为信誓曰。若我未还公。愿吾死后与公家作牛畜。言讫未逾一年而死。
至二岁时。向钱主家牸牛产一赤犊子。额上生白毛为路伯达三字。其子侄等耻之。将钱五千文求赎。主不肯与。乃施与隰城县启福寺僧真如。助造十五级浮图。人有见者发心止恶。竞投钱物布施。
【白话】
唐朝汾州孝义县人路伯达,在永徽年中,欠同县某人一千文。后来他不承认有欠人钱,
拒绝还债。一直到对方把契约找出来之后,他才和对方到佛像前发誓说:‘如果我不还某公钱的话,希望我死了之后,当他们家的牛。’发过誓不到一年,路伯达就死了。
两年之后,债权人家里的母牛,生了一头小牛。这头小牛的额头上,有白毛写成路伯达三个字。路伯达的儿子及侄子都觉得很羞耻,想要用五千文把它赎回来,但是债主不肯。债主把这头牛布施给隰城县启福寺的僧人真如,并且造了十五级的佛塔。见到这头牛的人,都不敢生作恶的心,且都纷纷捐钱作布施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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