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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佛教慈善观念的“返本开新”

禅理故事

现代中国佛教慈善观念的“返本开新”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的现代中国佛教史,是中国佛教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新阶段。现代中国佛教的这种历史性特征,不仅表现在政教关系、佛教制度、佛教理论、佛教文化和宗教实践等方面,也突出地表现在佛教的慈善观念上。而“返本开新”正可以概括现代中国佛教慈善观念的主要特征——既是对佛陀创教和大乘佛教精神及中国佛教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也是自觉适应现代社会与文化发展的需要而作出的创新性阐发。本文限于篇幅,并不是要全面地论述中国现代佛教的慈善观念,而只是集中阐述现代中国佛教慈善观念的这一“返本开新”的历史性特征的表现,从而展现其在当代的重要现实意义。

佛教从产生时起就非常重视布施的功德,如《长阿含经》中有佛告阿难修善积功以获得福报的重要性,指出布施、持戒和禅思是获得福报的三大因缘。《中阿含经》则指出“离杀断杀、弃舍刀杖、有惭有愧,有慈悲心,饶益一切,乃至昆虫”的意义,积极提倡“常好布施,欢喜无悋,不望其报”的思想。

佛教从传入中国的初期开始,就在济贫赈灾、治病救人、戒残杀等方面做了许多服务于社会的慈善事业。佛教界之所以从事慈善事业,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得到王公显贵的厚给和僧祇粟制所带来的财富积累,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大乘佛教六度精神的要求。到了宋代,佛教界还积极宣传做慈善事业对于现世消灾得福和对于来生有好着落的重要意义。(全汉升《中古佛教寺院的慈善事业》,载张漫涛主编《现代佛教学术丛刊》之九《佛教经济研究论集》第19—32页。(台湾)大乘文化出版社197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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