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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身菩萨来说法

禅宗公案

婺(wu)州(治所在今浙江金华)金华山俱胝(zhi)和尚,杭州天龙和尚之法嗣。刚开始住庵的时候,有一位比丘尼师父,名叫实际,前来参礼。她戴着斗笠,手执锡杖,围着俱胝和尚绕了三匝,说道:道得即下笠子。如是问了三遍,俱胝和尚均无言以对。于是,尼师拔腿便走。

俱胝和尚道:日势稍晚,何不且住?

尼师道:道得即住。

俱胝和尚又无言以对。

尼师走后,俱胝和尚慨叹道:我虽处丈夫之形,而无丈夫之气。不如弃庵,往诸方参寻知识去。

当天晚止,山神告诉他说:不须离此。将有肉身菩萨来为和尚说法也。

过了十多天,果然,杭州天龙和尚来了。俱砥和尚连忙顶礼迎请,并把实际比丘尼前来问难之事,详细地告诉了天龙和尚。天龙和尚听了,随即竖起一个指头给俱胝和尚看。俱胝和尚当下大悟。

从此以后,前来参学的人,凡有所问,俱胝和尚都竖起一个指头来接引,没有什么其他的言语提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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