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中说的兰香蕱
兰香蕱(蕱shao)一名,出自《佛母大孔雀明王经》卷上:“此等天龙鬼神,为恼害者,若还本处,彼类不容入众。若有违此佛母明王真言,越界法者,头破作七分,犹如兰香蕱”。
兰香蕱,有译菊香蕱,有作阿梨树。阿梨意译为兰,乃香树之名。晋译云,犹如华菜。产于印度等地之植物,其枝堕地,则破为七份。
在《大藏经》中有很多经文里都说到了兰香蕱这个名。
《妙法莲华经》陀罗尼品第二十六云:“若不顺我咒,恼乱说法者,头破作七分,如阿梨树枝”。
《显密圆通成佛心要集》卷下云:“如显教法华经中,恐有讲诵修习法华者,有魔障起故,说陀罗尼品令除恶魔。故彼经云:若不顺我咒,恼乱说法者,头破作七分,如阿梨树枝”。
在《佛说大孔雀咒王经》卷上(前方便法)中有注释:“若有违此本明神呪,越界法者,头破作七分,犹兰香蕱。(梵云:頞杜迦曼折利。頞杜迦,兰香也。曼折利,蕱头也。旧云阿梨树枝者。既不善本音,复不识其事,故致久迷。然闻西方无阿梨树也)
《慧琳音义》三十五曰:“兰香蕱,此即如来譬喻说也。凡兰香花出时,稍头花子分为七分。罪人善神碎其头,破作七分,如彼兰香头。古译云阿梨树枝者讹也,本无阿梨树”。
《翻译名义集》三云:“阿梨。其树似兰,枝若落时,必为七分”。
“其枝堕地,则破为七份”。或者“兰香花生时,梢头花子分为七分”。解释略不同,是则如来譬喻之说,以此比喻鬼神碎罪人之头破为七分。即:“若有违此,佛母明王真言,越界法者,头破作七分”。“若有违此本明神呪,越界法者,头破作七分”。“若不顺我咒,恼乱说法者,头破作七分”。犹如兰香蕱也。以此比喻说孔雀明王真言咒语之威力也。
文:老 杜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