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语)可受生于天界之因业也。释氏要览引业报差别经曰:具修增上十善得生欲界散地天,若修有漏十善,以定相应生色界天。若离色修,远离身口。以定相应,生无色界。又引正法念经曰:因持戒不杀不盗不淫,由此三善得生天。
文章 15965
获赞 1973
访问量 2783640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