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善解戒律者之称。涅槃经三曰:如是能知佛法所作,善能解说是名律师,能解一字。行事钞资持记下三之四曰:一字者律字,以律训法总合大小开遮轻重。故虽博通,指归一字。三德指归一曰:像法决疑经及观心论皆明三师,谓律师禅师法师也。明练持犯曰律师。日本取之为僧官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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