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制禁比丘啖食生之草、菜、瓜果等,必以火烧煮,或以刀、爪甲等除其皮核而后食之,称为净食。(参阅“净法”4701) p4704
文章 16140
获赞 2066
访问量 3984157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