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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

佛光大辞典

佛教主张人类之心性本即清净(心性本净、本性清净),污染心性者为贪欲、憎恶、迷妄等三毒,古时称此三毒为罪(巴 sāvajja),含有应受责备之意;若能舍离三毒,心性即能清净,此系原始佛教之教说。然大乘佛教则不以贪欲为重罪,邬婆离所问经(梵 Upāli-pariprcchā)谓,因憎恶引起之罪较因贪欲引起之罪为重,此因缠缚众生之烦恼,对菩萨而言,既无罪恶,亦无危险。方便善巧经亦谓,以菩萨而言,有两种极重之罪,一为由憎恶引起之罪,一为由迷妄引起之罪。又以比丘之罪而言,梵语为 āpatti,其动词 āpad 意谓落下;准此,比丘由于过失而堕落,即为破戒。

上述所谓之罪,表现于现实方面者,称为罪报(巴 vajja);一般而言,则指由恶行所得恶之果报。南传增支部经典中即列举现世之果报与来世之果报两种。现世之果报指王权(或法律)所加于吾人身上之刑罚,来世之果报则指由身体、语言、意念等三方面所造之恶行,于来世堕落于恶趣之报应。吾人应恐惧现世与来世之罪报,如能修习一见罪报即生恐怖之心,则吾人必能自一切罪报中解脱出来。

“罪”字于原语含有必须避开之意。初期佛教即主张可以远离,然罪报并非可以全然避离者,盖因吾人犯罪之后,必生畏惧之心,故至大乘佛教时期,已将语意模糊之“可以远离”一词搁置不用,而立“征服”(巴 atī)之说,由这个动词产生 atyaya(罪、苦恼、危机、死、破碎之意)之激烈名词。金光明经谓,诸佛对一切众生有极深之慈悲,诸佛将众生从罪恶之恐惧中解救出来。吾人在不得已之情况下犯罪,被恶所怔服,面临破碎、死亡等危机之苦恼;此时既感受到不能避免之罪,将此罪与恐惧诉诸于人类又无法获得解脱,唯有绝对皈依诸佛,才能蒙其摄受。只有在恐惧罪恶之自我意识完全进入空无之状态,罪恶之恐惧才能消失。此系大乘佛教所揭橥之道理。 p5564

文章点评
2026-01-19
先德
指古德。即先辈之有德者。禅苑清规卷二(卍续一一一·四四四上):“有底偎刀避箭,不肯荷负丛林,既非同死同生,可谓辜他先德。”慈恩传卷一(大五○·二二二中):“后复北游,询求先德。”此外,先辈之贤哲者,称为先哲。先辈,则为先进先达之人.. <详情>
2026-01-19
先导师
指法会仪式时,立于行列之首,领导大众行事者。又立于法会仪式导师之前,做接待招呼工作之僧,亦称先导师。 p2190 <详情>
2026-01-19
先觉宗乘
凡五卷。明代僧语风圆信(1571~1647)校订,郭凝之汇编。收于卍续藏第一四八册。本书收录师承明确之居士一一一人,及无名之居士七十三人,共计一八四人之机缘语要。所列举诸先觉者之一机一境、一语一言足为后世学人之明鉴。本书与明代朱时恩所撰之.. <详情>
2026-01-19
全分一分
因明用语。就一名相而言,其所指事物之全体,或联系多种名相而总说之,称为全分;指一名相之部分,或指多种名相中之一名相,称为一分。与逻辑所说全称、特称意义相近。如“我是无常”、“一切言皆是妄”中,以“我”与“言”二名词总括全体,此与逻.. <详情>
2026-01-19
全分戒
指受持五戒、十戒中之全部者。若仅受持其中之一条戒,则称一分戒。又受持全分戒者,称为全分受。[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大众受学品] p2190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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