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Q好友群
  • 点评
  • 收藏

法执

佛光大辞典

“我执”之对称。又作法我执、法我见。略称法我、假名我。系应破除之两种我执之一。将所有存在(法)之本质认为是固定不变、有实体之物,称为法执;而将人类之本质认为是固定不变、有实体者,则称为我执。以上皆属迷妄之见解。说一切有部主张人我非实有,唯法性实有,即所谓之法我执;大乘主张诸法皆因缘生,无实有之自性,乃随邪执而有法我,故倡法无我、法空。成唯识论卷二(大三一·七上):“法执皆缘自心所现似法,执为实有,然似法相从缘生故,是如幻有,所执实法妄计度故,决定非有。”

据成唯识论卷二载,法执分为二种:(一)俱生法执,由无始已来即带虚妄熏习之内因力,恒与果报之身俱有,不须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又分常相续与有间断二种,前者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而起自心之相,执为实法;后者在第六识缘识所变之蕴、处、界之相而起自心之相,执为实法。二者均微细而难断。(二)分别法执,由现在之外缘力,非与身俱有,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亦有二种,一缘邪教所说蕴、处、界之相而起自心之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一缘邪教所说自性等相而起自心之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二者粗重,故易断。其中,俱生法执,为修所断,于十地之中数数修习胜法空观,方能除灭;分别法执,为见所断,入初地时观一切法之法空真如,即能除灭。

又法之本体为假有,迷于假有,故生法执,法执为根本本体,更于法执之上,生起我执(人执),故有仅存法执而不存我执者;然若我执存在,则必有法执。起法执即生所知障,起我执则生烦恼障。显扬圣教论卷十六(大三一·五五九下):“由法执故,世间愚夫起众生执;除众生执现起缠故,觉法实性;觉法性故,法执永断。法执断时,当知亦断众生执随眠。”此外,护法认为法执唯在第六、七等二识,安慧则认为除第七识外,其余之七识(即前五识及第六、第八识)通有法执。[大毗婆沙论卷九、成唯识论卷五、梁译摄大乘论卷七、瑜伽师地论卷七十四、成唯识论述记卷一、卷二末](参阅“二执”210、“我执”2942) p3383

文章点评
2026-01-19
先德
指古德。即先辈之有德者。禅苑清规卷二(卍续一一一·四四四上):“有底偎刀避箭,不肯荷负丛林,既非同死同生,可谓辜他先德。”慈恩传卷一(大五○·二二二中):“后复北游,询求先德。”此外,先辈之贤哲者,称为先哲。先辈,则为先进先达之人.. <详情>
2026-01-19
先导师
指法会仪式时,立于行列之首,领导大众行事者。又立于法会仪式导师之前,做接待招呼工作之僧,亦称先导师。 p2190 <详情>
2026-01-19
先觉宗乘
凡五卷。明代僧语风圆信(1571~1647)校订,郭凝之汇编。收于卍续藏第一四八册。本书收录师承明确之居士一一一人,及无名之居士七十三人,共计一八四人之机缘语要。所列举诸先觉者之一机一境、一语一言足为后世学人之明鉴。本书与明代朱时恩所撰之.. <详情>
2026-01-19
全分一分
因明用语。就一名相而言,其所指事物之全体,或联系多种名相而总说之,称为全分;指一名相之部分,或指多种名相中之一名相,称为一分。与逻辑所说全称、特称意义相近。如“我是无常”、“一切言皆是妄”中,以“我”与“言”二名词总括全体,此与逻.. <详情>
2026-01-19
全分戒
指受持五戒、十戒中之全部者。若仅受持其中之一条戒,则称一分戒。又受持全分戒者,称为全分受。[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大众受学品] p2190 <详情>

文章 11118

获赞 1649

访问量 1887197

相关内容

微信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

链接已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