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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自相相违过

佛光大辞典

因明用语。又作法自相相违因(梵 dharma-svarūpa-viruddha-hetu)。为因明三十三过中,因(理由)十四过之四相违过之第一。因与宗(命题)之后陈(述词)“法”之自相彼此矛盾所招致之过误。法,指宗之后陈;自相,此处指宗之前陈(主词),于因明中,其意义属于“言陈”(透过语言表白出来)而非“意许”(意中所许);相违,相互矛盾之意。能立之因与宗义互相矛盾,却成异品,故称相违。敌者(问难者)取立者(立论者)之因,能成与立者相违之宗,此乃因立者自己提出相违自宗之因而成敌者藉以反击自己之宗。如声论师对胜论师立“声为常(宗),所作性故(因)”之论式,“常”为所立法,故凡具有常住性之事物皆为宗同品,不具常住性之事物皆为宗异品。正确之因须具备同品定有及异品遍无之条件。今“所作性”之因正与此条件相反,故不仅无法证明“声常”之宗,反可证明与其相违之“声是无常”之宗。此过相当于九句因之第四句“同品非有异品有”。[因明入正理论、因明入正理论义断、因明入正理论义纂要、因明论疏明灯抄卷五末](参阅“四相违”1734、“因明”2276) p3345

文章点评
2025-11-20
李华
(715~766)唐代赵州赞皇(位于河北)人。字遐叔。为善无畏三藏之俗家弟子。于开元、天宝年间,任官于朝,屡为权佞所嫉。安禄山之乱时,其母在邺,氏欲迎母共逃,然不幸被捕。乱平后被贬为杭州司户参军,遂屏居江南。其后又隐于山阳,教敕子弟力农.. <详情>
2025-11-20
李福达
明代正德、嘉靖年间(1506~1566)之民间宗教首领。祖孙数代均在山西、四川等地传教,参与白莲教之起事活动,更因而投靠武定侯郭勋,并引起朝廷一场内争,造成“李福达之狱”。[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六] p2961 .. <详情>
2025-11-20
李纲
(1083~1140)宋代邵武(位于福建)人。字伯纪,号梁溪。徽宗政和二年(1112)进士,历任监察御史、兵部侍郎、枢密史等职。宋金对峙之时,因极力主战而遭贬谪。宋室南迁后,高宗召为宰相。 氏博通儒学,能赋诗文,著有易传内篇十卷、易传外篇十二.. <详情>
2025-11-20
李枢
五代后梁末帝(朱瑱)时之礼部员外郎。生卒年、本籍等皆不详。龙德元年(921)三月,列表上奏管理僧尼条例,计有四项:(一)禁止私度僧尼。(二)限制敕颁僧众师号、紫衣等。(三)愿出家者,须比试经业。(四)愿还俗者,无条件认可。末帝受其奏请,下诏.. <详情>
2025-11-20
李宪诚
为唐代不空之俗家弟子。生卒年不详。尝依不空受普贤法,并奉诏护持不空之译经弘法事业。不空曾授予银羯磨、金刚杵、轮等之密教法器。大历六年至十年(771~775)顷,由于氏之奏请,代宗乃于大兴善寺之施戒方等道场下赐粮米,又敕许不空所译经典入藏..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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