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 ?a?a-rajas。谓可止住于兔毛尖之微尘。相当于羊毛尘的七分之一。微尘为组成物质之要素,极微尘则为最细小而不可再分之单位。集合七微尘,称一金尘;集合七金尘,称一水尘;集合七水尘,则成为一兔毛尘。[俱舍论卷十二](参阅“极微”5479) p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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