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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相

佛光大辞典

梵语 sāmānya-laksana。(一)为“自相”之对称。即指共通之相。亦即指不囿限于自相,而与其他诸法有共通之义相者。若为自身所仅有之特殊体相,则称为自相。盖诸法之自体,唯证智可知,不可言喻者,称为自相;而以分别心,安立施设诸法之能诠、所诠,以言语行解诸法之体义而为假智所缘者,是为共相。如一切色法皆有其各自之自相,然以“一切万有皆是无我”来诠解诸法之空性时,此“无我”即是共相。此乃因“无我”系“一切万有”所共通之义相,与“苦”、“空”、“无常”等,皆系用以诠解诸法之体义者,故为共相。

一般多以共相为可言说者,并视其为“自相”之对称,然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上本,则一反此种相对之论说,而认为在可言说法之中,包含自相与共相,此二相并有重重之关系,如色、受等五蕴为自相,而五蕴之“无常”等为共相;又色蕴中之“色处”为自相,而色蕴则为共相;又色处中之“青”、“黄”等色为自相,则色处为共相。如此最终以圣智所证之本真自性为自相,而以其他之假自性(以不离假智及言诠故)为共相。[佛地经论卷六、俱舍论卷二十三、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二、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末、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末]

(二)为“不共相”之对称。即由众人共同所感,共同受用之相,称为共相。如山河、大地等器世界,系由众人之共业而成,为众人共同依用,故为共相;而个人之身体,系由自己之不共业而成,亦唯自身所受用,故为不共相。共相之亲因缘种子,称为共相种子,受共业种子之资助而起现行。共相可分为二种:(一)如依报之山河、大地等,由共业而成,并由人、兽、虫鱼等共同受用者,称为共中共。(二)如田地、房舍等,不与人共用者,则称共中不共。[成唯识论卷二、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本](参阅“不共相”966、“共不共”2192) p2195

文章点评
2026-01-18
全机
机,机用之意。全机,即禅者自在无碍之活动。若生时,以独立绝对之机用究竟法界,死时亦以死之独立绝对之机用究竟法界,此即“生也全机现,死也全机现”之意,称为全机全现、全机现、全机现前。若对一切机用不加取舍,不加拣择,一概受用者,称全机.. <详情>
2026-01-18
全缠派
巴利名 Pārupananikāya。又称通肩派。为缅甸上座部佛教派别,约形成于十八世纪初。以比丘外出化缘时,须将僧衣披覆两肩,故有此称。十九世纪初,偏袒派(巴Ekajsikanikāya)与全缠派对立,菩陀波耶王(Bodawpaya, 1782~1819 在位)取缔偏袒派,.. <详情>
2026-01-18
共不共
(一)为“共”与“不共”之并称。共,即共通之意;不共,则指特殊而不共通之意。关于“共”与“不共”之分别,有下列数种: (一)就教法而言,共通于诸乘而说之教法,称为共教;反之,不共通于诸乘之教法,则称不共教。例如华严宗认为般若经系共通于.. <详情>
2026-01-18
共不共四变
据宗镜录卷四十九载,阿赖耶识变现根身、器界等相,依共业、不共业之所感,可分为四种,即:(一)不共中不共变,如眼等五根之胜义根,乃自己第八识中最初之一念,于托生时变现,称为不共变;而出生之后,此等根亦唯自己受用,故称不共中不共变。又如.. <详情>
2026-01-18
共不定过
因明用语。共,梵语sādhārana;不定,梵语 anaikāntika。因明三十三过中,因(理由)十四过之第五,六不定之一。为因之范围太广,竟遍通于宗同品与宗异品之过失。因明入正理论(大三二·一一下):“共者,如言‘声常,所量性故’,常、无常品皆.. <详情>

文章 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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