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四缘中第一之“因缘”,为能生起有为诸法之直接、亲密之原因。于唯识宗称为亲因缘,意谓能亲生自果,辨生自体之因缘种子性。以法本无自性,乃依他之亲因缘法而生起,即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三法同时而互为因果,此为大乘缘起之实义。[成唯识论卷七](参阅“四缘”1832) p6292
文章 12514
获赞 1650
访问量 2061463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