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庄严经论卷三菩提品以法身、报身、应身三身为具有恒常性之三法。即:(一)本性常,谓法身本性常住,无生无灭。(二)不断常,谓报身常依法身,无有间断。(三)相续常,谓应身于十方世界没已,复现化无穷。 p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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