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陈述事情以表达志向而令人知。敕修百丈清规卷四(大四八·一一三一下):“汤药侍者,(中略)或暂缺侍者,客至,通覆烧香。” p4809
文章 20236
获赞 1
访问量 258410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