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称虚受罪。即以虚伪立场接受信施之罪,或受虚伪施物之罪。又僧尼以破戒之身受檀越之施与,所犯之过罪,亦称虚受信施罪。[观佛三昧海经卷五、梵网经卷下、毗尼母经卷二、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 p5261
文章 2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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