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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因

佛光大辞典

因明用语。因明论式中,因(理由)须具备三相,方能成正因,缺乏任何一相皆成似因,其中因缺乏第一项而不能证明宗(命题)者,称为不成因。共分四类:(一)两俱不成,(二)随一不成,(三)犹豫不成,(四)所依不成。“因”须遍是宗有法之法,方有证明宗之力量,若非宗法,或虽是宗法而不遍,便不能证宗。其遍是宗法,必须为立(立论者)敌(问难者)所共许(共同同意),且必须为立敌所决定共许(极成)。换言之,因于有法,须依转极成,且其依转极成决定而无疑。故凡不极成或极成犹有疑义,皆谓不成,故所谓“不成”,即遍是宗法之不极成。不成可从二方面说,一者不能成宗,二者自不成因。依第一释,“成”字乃成立之义,着眼于因与宗之关系而立说;依第二释,“成”乃成就之义,着眼于因之本身而立说。此二释,相容且具有因果关系。因支原系用以证明宗体,使宗体成立,故凡无力使宗体成立者,即可称为不成。就因本身言,既无证宗之力,又不克尽因所应尽之责任,自亦不成因。故自不成因,可谓不能成宗之果。又求其不能成宗之故,乃遍是宗法之未能极成。故遍是宗法之不极成,应是不成因之所以不成之根本意义,不能成宗与自不成因二义,皆由此所衍生。[因明入正理论悟他门浅释](参阅“因三相”2271、“因明”2276、“依转极成”3059) p971

文章点评
2026-09-01
不生断
三断之一。谓缺一切生法之缘而毕竟不生。即得初地法空之时,能令三途恶道之苦果永不更生,且使人中之无根二形、北州、无想天等种子,皆不生后果。依此不生断所得之无为法,称为非择灭无为。[宗镜录卷七十六、大明三藏法数卷十](参阅“三断”687.. <详情>
2026-09-01
不立文字
禅林用语。指以心传心。禅宗认为悟之内容,无法以文字言语传述,必须由师心直接传予弟子心,此种以心传心之境地,称为不立文字。五灯会元卷一、无门关第六则等,均有世尊以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之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大迦叶之记载.. <详情>
2026-09-01
不共
梵语 āvenika,巴利语同。指不共同,即独特之法。如十力、四无畏等十八法唯独佛所得,余阿罗汉等圣者则未能通,故称为不共法。又如阿赖耶根本识为诸识所共依者,故称共依;六根则仅为六识各自之所依,故称不共依。此外,诸法各自之性相称为自相,.. <详情>
2026-09-01
不共不定过
因明用语。六不定之一,三十三过中因十四过之一。指因三相中缺第二相,遂致同时不通于同品与异品之过失。相当九句因中之第五句“同品非有,异品非有”。因明入正理论中,举声论师对佛弟子提出“声为常(宗,即命题),以所闻性故(因,即理由),如.. <详情>
2026-09-01
不共有法
因明用语。因明中,能别之宗法应为立(立论者)敌(问难者)所不共许(共许,共同承认之意)其为实有者,称为不共有法。与不共许法、不极成法异名同实。 p966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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